为了加强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数据恢复研究所的管理和达标建设,充分发挥研究所的作用,经实验室学术委员讨论决定,数据恢复研究所接纳其他同行实验室或者兄弟院校来实验开展实验,报请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相关部门同意后,对外开放实验室。为使实验室对外开放更规范化、制度化,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特制定重点实验室开放暂行管理条例。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数据恢复研究所支持符合该研究领域的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具有国际水平和国内领先水平的课题,以及对国民经济建设具有明显的重要应用和开发前景的研究课题,常年接受各类要求进入实验室进行研究的申请课题,申请者必须填写数据恢复研究所统一印制的申请表,经课题负责人(导师)同意后报室主任会及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数据恢复研究所安排申请者进行开题报告,对申请课题进行审议。 入选课题一般安排在每年1月、7月份进入数据恢复研究所进行研究。研究所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指导,研究人员可免费使用数据恢复实验室仪器设备。 课题研究期间,须缴纳200元/月/课题,作为基本实验及低值易耗品的消耗费。入选课题如属自带课题,进修或合作人员需支付特殊试剂的费用。 入选课题的研究人员进入数据恢复研究所时需签订技术保密合同; 在数据恢复实验室研究期间,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的统一安排,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和实验后的整理工作,爱护仪器设备,规范操作。
入选的课题研究人员在重点实验室进行研究期间,须定期报告实验进展情况。
本条例的解释权属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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